1. 外争主权,内除国贼。
2. 誓死力争,实在必杀。
3. 独立自由,民生主义。
4. 废除不平等条约,拒绝在和约上签字。
5. 把日本帝国主义赶出中国。
6.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。
7. 损害人权的,民主专制的。
8. 永远驱逐帝国主义和一切封建势力,使我中华民族及附属民族从此享有和巩固真正的自由和独立。
9. 以上帝为工具,剥削压迫中国人民。
10. 誓将复核,乱子打破。
11. 停止内战,保障外交。
12. 拒绝在和约上签字,退出国步。
13. 要求召开救国会议,讨论如何收复失地。
14. 拒绝为任何政治派别、势力所左右,做一个“自由的劳动者”。
15. 组织无产阶级,训练革命军,革命党,建设活动,宣传中华儿女大义。
16. 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,实现世界和平。
17. 废除不平等的条约,把中国领土完全主权化。
18. 保护国内各民族的平等权利,切实照顾少数民族尤其女性的利益。
19. 永远和外国人断绝隶属关系,拒绝做国际帝国的臣民。
20. 统一中国后的国防建设,不属于任何外国势力支配之下。
21. 中华民族及少数民族,完全拥有自己的生存、繁衍、解放及追求自由的不可剥夺的权利。
22. 废除私占,普遍地社会化土地,建立劳农俱乐部,为公有地之扩张与普及而奋斗。
23. 廓清政治的迷雾,建立自由、公平、公开的选举制度,坚决打击一切非法的见解和行为。
24. 保障革命者的自由,并绝对不容许任何阻碍或破坏革命者的活动与言论。
25. 绝对不容许中国人民受任何内外压迫,即不能忍受人民在政治上、经济上、社会上任何痛苦。
26. 必要之损害生命及破坏财产者,必偿其损失,对于反革命分子,必究其责任。
27. 取消一切不平等的通商特权,特别要废除租界制度。
28. 对外永远不许用中国压制的外交,即废除所有以中国为凭借国的外交关系。
29. 在天赋人权的原则下,不可忍受个人及数省为私利而牺牲国家利益。
30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出版、讲演、宣传之自由。
31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集会、结社、请愿、请命之自由。
32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选举权。
33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劳动权。
34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受教育权。
35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裁判权。
36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行政权。
37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司法权。
38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之自由。
39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信仰自由。
40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社会福利权。
41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保护权。
42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平等权。
43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责任权。
44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获诉权。
45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请愿、请命权。
46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绝对不容许内外压迫。
47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独立权。
48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平等权。
49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自卫权。
50. 国民有公、婆、中、左等之研究改进必要之平等权。